气候变化减缓政策

减缓气候变化或节约能源的行动包括降低辐射强迫的强度,以减少全球变暖的潜在影响。 减缓与适应不同,后者涉及尽量减少全球变暖的影响。 通常,缓解涉及通过减少其来源或增加储存来降低温室的气体浓度。

政府和政府间行动
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致力于使用更清洁的技术(世界银行,2010年,第192页)。 使用这些技术有助于缓解并可能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幅减少。 政策包括减排目标,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提高能源效率。 人们常常认为,气候变化的结果在贫穷国家更具破坏性,在这些国家,基础设施薄弱,社会服务很少。 发展承诺指数是分析为减少对全球公域不成比例使用而采取的富国政策的一种尝试。 如果他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他们的汽油税高,如果他们不补贴渔业,如果他们的人均化石燃料率低,以及他们控制非法砍伐热带木材的进口,那么各国表现良好。

京都议定书
目前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国际协定是“京都议定书”。 1997年12月11日,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在2005年2月16日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中实施。“京都议定书”是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修正案。 。 已批准该议定书的国家承诺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五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或者如果它们维持或增加这些气体的排放,则从事排放交易。 对于“京都议定书”的报道,政府有义务了解国家森林的现状和相关的持续进程。

温度目标
减缓气候变化的行动有时是基于实现特定温度目标的目标。 已建议的目标之一是将全球平均温度(全球变暖)的未来增长限制在相对于工业化前水平的2°C以下。 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通过了2°C目标。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 该目标于1996年由欧洲联盟理事会通过。

可行性为2°C
与工业化前水平相比,温度上升了0.8°C,另外还有0.5-0.7°C的温度。 2°C的升温通常与气候模型有关,二氧化碳当量浓度为400-500 ppm(体积); 目前(2015年1月)单独的二氧化碳水平为400 ppm(体积),每年上升1-3 ppm。 因此,为了避免极有可能违反2°C目标,必须尽快稳定二氧化碳水平; 根据迄今为止的现有计划,这通常被视为不太可能。 世界经济能源效率仅以世界经济增长速度的一半提高,这说明了变革的重要性。

文献中的观点
专家们对于是否能够达到2°C目标存在分歧。 例如,根据Anderson和Bows(2011)的说法,“达到目标几乎没有机会”。 另一方面,根据Alcamo等人的说法。 (2013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采取的政策太弱,无法达到2或1.5°C的目标。 但是,如果立即采取更严格的缓解政策,这些目标可能仍然可以实现。
具有成本效益的2°C情景预计全球温室气体年排放量将在2020年之前达到峰值,此后排放量将大幅减少,导致2050年与1990年水平相比减少41%。

讨论其他目标
科学分析可以提供有关气候变化影响和相关政策的信息,例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但是,决定哪种政策最好需要进行价值判断。 例如,相对于工业化前水平,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C可能有助于将气候变化损害降低超过2°C的限制。 但是,1°C的限制可能比2°C的限制更昂贵。

据一些分析师称,2°C“护栏”不足以满足缓解所需的程度和及时性。 另一方面,一些经济研究表明更适度的缓解政策。 例如,Nordhaus(2010)提出的减排量可能会导致全球变暖(在2100年)约为3°C,相对于工业化前水平。

官方长期目标为1.5°C
2015年,两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科学专家机构得出结论:“在一些地区和脆弱的生态系统中,即使气温升高到1.5°C以上也会出现高风险”。 这一专家立场连同最贫穷国家和太平洋岛国的强大外交声音,导致2015年巴黎会议决定的推动力,将这一1.5°C的长期目标放在首位。现有的2°C目标。

鼓励使用变化

排放税
对温室气体排放征收的排放税要求个别排放者为释放到大气中的每吨温室气体支付费用,收费或税费。 对经合组织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产生影响的大多数与环境有关的税收都是对能源产品和机动车征收的,而不是直接对二氧化碳排放征收的。

排放税既具有成本效益,又具有环境效益。 排放税的困难包括它们潜在的不受欢迎程度,以及它们无法保证特定排放水平的事实。 低收入阶层的排放或能源税也往往不成比例地下降。 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没有充分开发机构来从各种来源收集排放费。

补贴
根据Mark Z. Jacobson的说法,一项与预期洪水成本相平衡的补贴计划可以支付到2030年可转换为100%可再生能源的费用。雅各布森和他的同事Mark Delucchi表示,2020年生产和输送电力的成本将会降低每千瓦时(2007美元)风电为4美分,波浪和水电为4美分,地热为4美分至7美分,太阳能,化石和核电为每千瓦时8美分。

投资
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追求可持续性和环境保护的另一种间接方法是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对这一领域的投资,这已经在国家层面和国际投资领域进行。

碳排放交易
随着“京都议定书”内二氧化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伦敦金融市场很可能成为这个潜在高利润业务的中心; 只要美国坚持拒绝京都议定书,纽约和芝加哥股市的交易量可能低于预期。

然而,排放交易可能会推迟逐步淘汰化石燃料。

在美国东北部,一个成功的限额与交易计划已显示出这种解决方案的潜力。

欧盟排放交易计划(EU ETS)是世界上最大的多国温室气体排放交易计划。 它于2005年1月1日开始运作,欧盟的所有28个成员国都参与了该计划,该计划创造了一个新的二氧化碳配额市场,估计每年350亿欧元(430亿美元)。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第一个(自愿)排放市场,亚洲第一个市场(亚洲碳交易所)即将推出。 2004年通过项目共交换了1.07亿公吨二氧化碳当量,比2003年(78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增加了38%。

二十三家跨国公司参加了八国集团气候变化圆桌会议,这是一个在2005年1月世界经济论坛上成立的商业集团。 该集团包括福特,丰田,英国航空和英国石油公司。 2005年6月9日,该集团发表声明,表示有必要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并声称基于市场的解决方案可以提供帮助。 它呼吁各国政府通过“建立一个包括所有主要温室气体生产国的长期政策框架”建立“明确,透明和一致的价格信号”。

区域温室气体倡议是一项拟议的碳交易计划,由九个东北和中大西洋美洲州创建; 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新泽西州,纽约州,罗德岛州和佛蒙特州。 该计划将于2005年4月开发,但尚未完成。

履行
实施实施了气候变化减缓战略和目标。 这些可以是国际机构制定的目标或个人或机构的自愿行动。 这是环境治理中最重要,最昂贵,最不吸引人的方面。

资金
实施需要资金来源,但往往受到谁应该提供资金以及在什么条件下的争议的困扰。 缺乏资金可能成为成功战略的障碍,因为没有正式的安排来资助气候变化的发展和实施。 资金往往由国家,国家集团以及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和私人来源提供。 这些资金通常通过全球环境基金(GEF)提供。 这是世界银行的环境筹资机制,旨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 全球环境基金最初旨在解决四个主要领域: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国际水域和臭氧层消耗,土地退化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加入其中。 全球环境基金为同意实现全球环境效益的项目提供资金,这些项目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并由全球环境基金的一个执行机构进行了筛选。

问题
有许多问题导致目前认为缺乏实​​施。 有人提出,实施的主要障碍是不确定性,分散,制度无效,政策和政治家的时间短,缺乏动机以及开始适应的意愿。 许多气候过程之间的关系可能导致大量的不确定性,因为它们尚未完全理解,可能成为实施的障碍。 当涉及大量参与者之间的气候变化信息时,它可能高度分散,具体情况或难以获取,导致分裂成为障碍。 制度上的缺陷是缺乏普遍接受的政策制定规则和规范,使人质疑政策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政策和政治家的短时间范围通常意味着气候变化政策的实施不利于社会偏好的社会问题。 通常会发表声明,以保持政治行动的假象,以防止或推迟作出决定。 缺少动机和开始适应的意愿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因为它阻止了任何实施。 涉及国际政府合作的制度所产生的问题,例如限额和交易,可以通过多中心方法得到改善,其中规则由许多小部门执行而不是一个整体执法机构执行。 对光伏,核电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等基本脱碳技术的金属要求和/或可用性的担忧也被视为障碍。

发生
尽管认为没有发生,但实施的证据正在国际上出现。 这方面的一些例子是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的启动和联合执行。 许多发展中国家制定了国家适应行动计划(NAPAs),这些计划是优先考虑适应需求的框架。 其中许多实施得到了全球环境基金机构的支持。 许多发达国家正在实施“第一代”机构适应计划,特别是在州和地方政府规模。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也促进了各国之间的联合执行,因为这被认为是实现目标的一种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

领土政策

美国
美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努力包括通过能源之星,商业建筑一体化和工业技术计划等计划鼓励提高效率的能源政策。 1998年11月12日,副总统戈尔象征性地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他表示,在提交美国参议院批准之前,发展中国家的参与是必要的。

2007年,交通部长玛丽·彼得斯获得白宫的批准,敦促州长和数十名众议院议员阻止加利福尼亚州对汽车和卡车温室气体的首次限制,根据电子邮件获得的国会。 美国气候变化科学计划由大约20个联邦机构和美国内阁部门组成,他们共同努力解决全球变暖问题。

根据美国众议院监督和政府改革委员会关注科学家联盟的证词,布什政府迫使美国科学家压制全球变暖的讨论。 “高质量的科学”正在“努力摆脱”,因为布什政府迫使科学家们调整他们关于全球变暖的着作以适应布什政府的怀疑态度,在某些情况下是在前石油行业游说者的要求下。 “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或亲身经历过消除”气候变化“,”全球变暖“或其他来自各种通信的类似术语的压力。 同样,根据政府问责项目高级官员的证词,白宫试图埋葬美国科学家根据美国法律制作的“全球气候变率和变化潜在后果评估报告”。 一些美国科学家辞去了工作,而不是屈服于白宫压低全球变暖的压力。

在没有实质性的联邦行动的情况下,州政府采用了排放控制法,例如东北地区的温室气体倡议和2006年加州的全球变暖解决方案法案。

发展中国家
为了使经济发展与减少碳排放相协调,发展中国家需要财政和技术方面的特别支持。 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之一是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CDM)。 世界银行的原型碳基金是一个在清洁发展机制内运作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然而,一个重要的争论点是,与减缓气候变化无直接关系的海外发展援助如何受到减缓气候变化的资金的影响。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成果之一是“哥本哈根协议”,其中发达国家承诺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提供3000万美元的新资源和额外资源。 然而,目前尚不清楚附加物的确切含义是什么,欧盟委员会已经要求其成员国定义他们理解的附加内容,海外发展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已经找到了四个主要的理解:

气候融资被列为援助,但除了(超过)0.7%的官方发展援助目标外;
去年官方发展援助(ODA)用于缓解气候变化的增加;
官方发展援助水平上升,包括气候变化融资,但限制在特定百分比; 和
与官方发展援助无关的气候融资增加。

主要观点是经合组织国家削减预算赤字,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以及确保资金不来自削减对其他重要千年发展目标的援助的必要性。

但是,这些倡议都没有提出对发展中国家排放量的数量上限。 这被认为是一项特别困难的政策提案,因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在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长中会按比例反映出来。 减缓的批评者经常争辩说,发展中国家努力达到与发达国家相当的生活水平将会导致减缓全球变暖的企图。 批评者还认为,抑制排放会将全球变暖的人类成本从一般变为一变为一个由地球上最贫穷人口承担最大的成本。

为了使发展中国家有更多机会适应清洁技术,环境署和世贸组织敦促国际社会减少贸易壁垒,并完成多哈贸易回合“包括开放环境商品和服务贸易”。

非政府方法
虽然许多提议的缓解全球变暖的方法需要政府资助,立法和监管行动,但个人和企业也可以参与减缓工作。

个人行为和业务运营的选择
环保团体鼓励针对全球变暖的个人行动,通常针对消费者。 常见建议包括降低家庭供暖和制冷使用率,减少汽油燃烧,支持可再生能源,购买本地产品以减少运输,关闭未使用的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

乌特勒支大学的地球物理学家敦促类似的机构在自愿缓解方面保持先锋,建议使用视频会议等通信技术来减少对长途飞行的依赖。

航空旅行和装运
2008年,气候科学家凯文·安德森(Kevin Anderson)对全球航空运输快速增长对气候的影响日益增长表示担忧,并提出了一个表述,即逆转这一趋势对于减少排放是必要的。

部分困难在于,当航空排放在高海拔地区进行时,气候影响要大得多。 其他人一直在提出相关的担忧,即个人日益过度活跃,无论是商务旅行还是休闲旅行,涉及频繁且经常长途的航空旅行,以及货物的空运。

商机和风险
2005年5月9日,通用电气(GE)首席执行官杰夫伊梅尔特宣布计划到2012年将GE的全球变暖相关排放量减少1%。“通用电气表示,鉴于其预计的增长,这些排放量将增加40%而不会增加这样的行动。“

2005年6月21日,一组领先的航空公司,机场和航空航天制造商承诺共同努力减少航空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包括通过提高燃油效率和减少新飞机的二氧化碳排放来限制航空旅行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从2000年的水平到2020年,每座位公里的百分之五十。 该集团的目标是到2005年底为每架飞机开发一个共同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系统,并敦促尽早将航空纳入欧盟的碳排放交易计划。

投资者回应
气候变化也是大型机构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因为他们的跨国集团拥有巨大的地理覆盖范围,因此具有长期的时间范围,并且可能会对全球变暖的负面影响产生巨大影响。 SRI(社会责任投资)基金允许投资者投资符合高ESG(环境,社会,治理)标准的基金,因为这些基金投资于符合这些目标的公司。 代理公司可以用来为考虑这些问题的投资经理起草指导方针。

合法举动
在一些国家,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可能能够起诉主要生产者。 帕劳和因努伊特等全体人民以及塞拉俱乐部等非政府组织已经开始尝试诉讼。 虽然可能永远不可能证明特定的天气事件是由全球变暖引起的,但已经开发出方法来显示由全球变暖引起的此类事件的风险增加。

对于疏忽(或类似)成功的法律诉讼,“原告……必须表明,他们的个人伤害很可能是由相关的风险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转化为相对风险至少为2的要求。“ 如果可以证明气候变化正在影响珠穆朗玛峰等世界遗产地,那么另一条路线(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叮咬)是“世界遗产公约”。

除了相互起诉的国家外,还有一些国家的人民采取法律措施反对自己的政府。 例如,已采取法律行动,试图迫使美国环境保护局根据“清洁空气法”规范温室气体排放,并针对未能评估NEPA下环境影响(包括全球变暖影响)的进出口银行和OPIC 。

在荷兰和比利时,比利时的Urgenda和vzw Klimaatzaak等组织也起诉了他们的政府,因为他们认为他们的政府没有达到他们同意的减排量。 Urgenda已经赢得了针对荷兰政府的诉讼。

根据地球之友委托进行的2004年一项研究,埃克森美孚及其前身在1882年至2002年期间造成了世界上人造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7%至5.3%。该组织建议此类研究可以成为最终法律行动的基础。 。

2015年,埃克森美孚收到了传票。 根据华盛顿邮报并经公司确认,纽约司法部长埃里克施奈德曼开始调查该公司是否有可能误导公众和投资者关于气候变化的风险。

消费者主导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应对措施
低碳投资和道德银行业务被认为是允许消费者推动低碳转型的策略。 大约5%的经合组织可支配收入得以节省,可以替代地节省在低碳投资基金中,以大幅增加整体低碳投资。

自愿资助的低碳投资基金被建议作为后化石燃料时代的适应成本收入的一种方式。 建议自愿捐款可以投入而不是花费,并且长期回报用于支付适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