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和建筑学中的类型学

城市规划和建筑学中的类型学(Typology in urban planning and architecture)是建筑物和城市地区普遍存在的(通常是物理的)特征的分类分类,根据它们与不同类别的联系,如发展密度(从自然或乡村到高度城市),度形式和思想流派(如现代主义或传统主义)。 个人特征形成模式。 模式将物理层面上的元素分层次地关联起来(从小细节到大系统)。

有关城市规划和建筑中类型学的权威性文章,请参阅Rafael Moneo 1978年在异议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论类型学”。 在这篇文章中,类型概念的历史源于法国启蒙运动的起源,直到20世纪末。

以下是一组具有类型学关联特征的例子:

单户家庭的独立式住宅远离大面积的街道(大约五分之一英亩到两英亩以上),并被修剪的草坪所包围,自然主义的树木和灌木植物种类与北美郊区相类似。

独栋住宅在一个单独的地段前进,以便建筑物的前部与前部地线重合,或者仅在几英尺的地方设置,以容纳光井或前入口弯道,这些住宅在类型上与北美高度城市化的地方。

强调类型学是新都市主义的特征。 新都市主义者认为,根据当地在城市模式中所采取的偏好所确定的地点的适当类型,确定一个地方的物理发展特征是非常重要的,这一点在整个历史中都有证明。 现代主义者为了保持传统和模式层次的约束而不愿意将注意力集中在确定一个网站的正确类型上。